歡迎來到「Wakey Global」遊戲平台(以下簡稱為「乙方」)並登錄成為會員。為保障會員(以下簡稱為「甲方」)的權益,請於註冊「Wakey Global」會員及開始使用「Wakey Global」提供之遊戲服務前,詳細閱讀會員服務契約之所有內容。
當甲方在點選「同意」鍵後,即甲方表示及認同已閱讀、瞭解本服務條款,並同意遵守以下所有服務條款之會員規範。另外,由於此處之條款隨時可能變更,為保障甲方的權益,敬請定期查閱。若您未滿十八歲,應與您的家長(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閱讀、瞭解並同意本服務條款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後,方得使用或繼續使用本服務。
第一條、認知與接受條款
甲方註冊成為本網站會員後,即可使用乙方所提供之各項會員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且表示甲方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服務條款之所有內容。當會員使用本服務時,即表示除了同意遵守本服務條款外,還同意接受乙方對本網站會員之規範並遵守相關法律規定。
第二條、合約書適用之範圍
乙方提供甲方線上遊戲服務及其他相關服務,甲乙雙方關於本服務之權利義務,依本契約條款之約定定之。甲方及其法定代理人應先檢閱本遊戲各該網站是否有保護個人資料的隱私權政策,再決定是否同意提出相關的個人資料;甲方之法定代理人並應持續叮嚀兒童及青少年不可洩漏自己或家人的任何資料(包括姓名、地址、電話、電子郵件信箱、照片、信用卡號等)給任何人,也不可以單獨接受網友的邀請或贈送禮物而與之見面。如甲方因洩露自己或家人之資料給其他第三人或與網友見面致受到任何損害或引發任何爭議,概與乙方無關。
甲方及其法定代理人應謹慎選擇合適網站供兒童及青少年瀏覽。未滿12歲之兒童上網時,法定代理人應全程在旁陪伴,12歲以上未滿20歲之青少年上網前亦應斟酌是否給予同意。
第三條、契約內容
以下視為本契約之一部分,與本契約具有相同之效力:
(一)乙方有關本服務之廣告或宣傳內容。
(二)費率表及遊戲管理規則。
前項契約內容相互間有衝突者,應為消費者有利之解釋。
第四條、名詞定義
本契約及各項管理規範之名詞定義如下:
1. 線上遊戲:係指甲方透過網際網路連線,經由乙方所架設之網路伺服器,而得與其他不特定多數人同時進行遊戲之電腦軟體。
2. 遊戲網站:係指乙方為提供線上遊戲服務所建置之網站。
3. 遊戲點數:係指甲方依照乙方所定之付費方式所換取,作為支付甲方服務對價之單位。
4. 遊戲管理規則:係指乙方為規範遊戲進行方式所訂定之規則。
5. 遊戲歷程:係指甲方登入本遊戲起至登出本遊戲時止,電腦系統對甲方遊戲進行過程所為之紀錄。
6. 暫停遊戲權限(凍結):係指以限制登入本網站、刪除帳號、扣除遊戲點數等方式,暫時禁止乙方使用本網站所提供之本服務。
7. 外掛程式:係指非由乙方提供,以影響或改變乙方線上遊戲運作方式為目的之程式。包括一切非人為操作可達成之結果。
8. 必要成本:係指乙方為履行本契約而已支出之成本或已給付予第三人之費用。
第五條、服務範圍
接受本服務之甲方必須自行配備上網所需之各項電腦設備,以及負擔「網際網絡連線費用」、「電話費用」等之電訊相關費用。本契約書提供之服務,係由乙方提供網路伺服器供甲方連線登入進行本遊戲。
第六條、智慧財產權
一、此網站上之所有著作及資料,其著作權、專利權、商標、營業秘密、其他智慧財產權,所有權或其他權利,均為乙方或其權利人所有,除事先經乙方或其個別權利人之合法授權外,甲方不得擅自以重製、傳輸、改作、編輯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基於任何目的加以使用,違者應自行負所有相關法律責任。
二、若甲方於遊戲中發生任何違反法令之行為及任何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情事發生情事,乙方在接獲公務機關及檢調單位和司法機關或其他政府機關之命令之後,得不經甲方同意即提供甲方之會員註冊資料及其上線時間及遊戲歷程紀錄,交予相關之單位做為佐證,本契約亦立即終止。
第七條、契約之生效
甲方於契約審閱期過後初次註冊帳號,進入顯示本契約條款之網頁,並按「同意」之選項後,即推定甲方同意本契約條款之規定。
第八條、帳號與密碼之使用
此處指的是甲方註冊成功的帳號及密碼。請瞭解帳號在註冊之後不可變更,而密碼可以通過乙方提供的服務進行修改。甲方對於甲方的帳號及密碼的保管以及使用該帳號和密碼所進行的一切行動負有完全的責任。請勿將帳號、密碼轉讓或出借給他人使用。因為甲方的保管疏忽或其他任何個人行為導致甲方的帳號或密碼遭他人非法使用及因此所衍生的任何後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九條、帳號密碼遭非法使用之通知
任一方發現第三人非法使用甲方之帳號,或有使用安全遭異常破壞之情形時,應立即通知對方。乙方接獲甲方通知,或乙方通知甲方後,經甲方確認有前述情事,乙方得暫停該組帳號或密碼之使用權限,並更換新帳號或密碼予甲方。
前項情形,乙方應返還甲方已扣除之儲值,或補償相當之遊戲費用,但可歸責於甲方者,不在此限。
第十條、個人資料
關於個人資料之保護,依相關法律規定處理。
於法令許可範圍內,乙方或其關係企業或合作夥伴,於必要範圍內,得使用甲方之個人資訊以提供甲方其他服務,包括但不限於接收乙方之會員電子報。
對於甲方所登錄或留存之個人資料,除下列情況外,乙方同意在未獲得甲方同意以前,不得對外揭露甲方之姓名、地址、電子郵件地址及其他依法受保護之個人資料:
一、基於法律之規定。
二、受司法機關或其他有權機關之要求。
三、為保障甲方之財產或其他合法權益。
四、在緊急情況下為維護其他乙方或第三人之人身安全。
第十一條、資訊公開
乙方應於遊戲網站上提供本遊戲相關資訊,並定期更新。
第十二條 甲方的義務
1. 甲方同意按照乙方不時發佈、變更和修改的本合約條款及其他規則接受並使用本服務,甲方不得通過不正當的手段或其他不公平的手段使用本服務或參與乙方活動。
2. 甲方不得干擾乙方正常地提供本服務,包括但不限於:
(1) 攻擊、侵入乙方的網站伺服器或使網站伺服器過載;
(2) 破解、修改乙方提供的客戶端程序;
(3) 攻擊、侵入乙方的遊戲伺服器或遊戲伺服器端程序或使遊戲伺服器過載;
(4) 製作、使用、發佈、傳播任何形式的妨礙遊戲公平性的輔助工具或程序(外掛);
(5) 利用程序的漏洞和錯誤(bug)破壞遊戲的正常進行或傳播該漏洞或錯誤(bug);
(6) 干擾或阻礙他人使用本服務。
(7) 違法蒐集他人之個人資料。
(8) 其他不符合法令規範之行為。
3. 甲方必須保管好自己的帳號和密碼,由於甲方的原因導致帳號和密碼洩漏而造成的後果均將由甲方自行承擔。
4. 甲方僅能以一個單獨的個人的身份使用本服務,甲方不能利用本服務從事商業目的的活動,也不能利用本服務進行銷售或其他商業目的的活動。
5. 甲方需對自己帳號中的所有活動和事件負責。甲方須遵守有關internet訊息發佈的有關法律、法規及通常適用的internet一般道德和禮儀的規範。
第十三條、連線品質
有關用戶使用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若發生因電信機線設備障礙、阻斷,以致發生錯誤、遲滯、中斷或不能傳遞等非乙方所能控制之情況致造成損害時,乙方將不負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遊戲管理規則
為規範遊戲進行之方式,乙方應訂立合理公平之遊戲管理規則,甲方應遵守乙方公告之遊戲管理規則。
第十五條、違反遊戲管理規則之處理
1. 除本契約另有規定外,有事實足證甲方於本遊戲中違反遊戲管理規則時,乙方應於遊戲網站或遊戲進行中公告,並以線上即時通訊方式或電子郵件通知甲方。經乙方通知改善而未改善者,乙方得依遊戲管理規則,按其情節輕重限制甲方之遊戲使用權利。
2. 甲方不得於遊戲內產生或傳播令人反感的内容,如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情形,乙方有權隨時刪除相關內容或中斷、終止向甲方提供本協議項下的網路服務而無需通知甲方。
(1) 甲方於遊戲內產生色情或賭博内容。
(2) 甲方於遊戲內產生进行人身威胁或欺凌內容。
(3) 甲方於遊戲內產生低俗惡語內容。
3. 乙方依遊戲管理規則停止甲方進行遊戲之權利。
4. 除構成契約終止事由外,乙方依遊戲管理規則對甲方所為之處置,不得影響甲方依本契約應享之權利。
第十六條、 網路遊戲中虛擬物品的約定
遊戲中的各種虛擬物品不限於金幣、銀兩、道具、裝備等,其所有權歸乙方所有。甲方只能在合乎法律和遊戲規則的情況下擁有對虛擬物品的使用權。甲方同意就已使用於購買虛擬物品使用權之儲值,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
甲方不得自行與其他玩家進行線下交易,遊戲內的遊戲幣、道具、裝備等虛擬物品都是不允許線下交易的。若玩家自行線下交易出現任何問題或爭議,與乙方無關,玩家將自行負責。
第十七條、契約之變更
1. 如因系統維護或升級的需要而需暫停網路服務,乙方將儘可能事先進行通告。
2. 如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情形,乙方有權隨時中斷或終止向甲方提供本協議項下的網路服務而無需通知甲方:
(1) 甲方提供的個人資料不真實;
(2) 甲方違反本協議中規定的使用規則。
3. 除前款所述情形外,乙方同時保留在事先公告或通知甲方的情況下隨時中斷或終止部分或全部網路服務的權利,對於所有服務的中斷或終止而造成的任何損失,無需對甲方或任何第三方承擔任何責任。
4. 甲方同意如果在註冊通行證後的第一個月時間內或連續6個月時間內,沒有使用過此通行證( 包括使用此通行證登入遊戲,登入網站,儲值),則該通行證不會被系統保留。
甲方有下列重大情事之一者,乙方以書面或電子郵件通知甲方後,得立即終止本契約:
(一)利用任何系統或工具對乙方電腦系統之惡意攻擊或破壞。
(二)以利用外掛程式、病毒程式、遊戲程式漏洞或其他違反公平合理之方式進行遊戲。
(三)經司法機關查獲從事任何不法之行為。
乙方對前項事實認定產生錯誤或無法舉證時,乙方應對甲方之損害負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契約、遊戲帳號等之終止
甲方得隨時通知乙方終止本契約。甲方有下列重大情事之一者,乙方以書面或電子郵件通知甲方後,得立即終止本契約:
(一)利用任何系統或工具對乙方電腦系統之惡意攻擊或破壞。
(二)以利用外掛程式、病毒程式、遊戲程式漏洞或其他違反公平合理之方式進行遊戲。
(三)經司法機關查獲從事任何不法之行為。
第十九條、送達
有關本契約所有事項之通知,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登入之連絡地址或電子郵件地址為送達。
前項登錄地址若有變更,甲方應即通知乙方。乙方應依變更後之地址為送達。
乙方依本條地址所為之通知發出後,以書面通知到達甲方,或電子郵件進入甲方之電子郵件伺服器中,推定為已送達。
因甲方之故意或過失致乙方無法為送達者,乙方對甲方因無法送達所致之損害不負賠償責任。